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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

  • 所属律所: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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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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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再婚离婚财产继承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遗嘱分配律师
[导读]:   李扬律师,上海遗嘱分配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

  李扬,上海遗嘱分配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们的实践生活中,继承财产是一件比较重要的是,而所谓分割协议,一般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继承财产分割协议能够使多个继承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本,以供大家参考。

  一、继承权的涵义

  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 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放弃股票。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遗产分割协议主要作用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三、遗产分割协议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内容,所以现在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所说的遗产分割协议主要作用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上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父母再婚离婚财产继承规定

  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的问题,不仅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延发性问题,造成一系列纠纷不断,不仅伤害了亲人间的感情,而且对子女后代也留下一些不安定隐患,那父母再婚离婚财产继承规定有哪些为您介绍。

  一、父母再婚离婚财产继承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下,依法适用法定继承。关于遗产继承份额问题,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离婚对子女继承权的影响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三、子女继承财产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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